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集成电路学院学制内按期完成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评选名额:见下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中说明)
二、评选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拟申请同学,填写附件3申报表,并附上一份支撑材料pdf版(如有多份论文、专利、竞赛、荣誉等材料请整合在一份文档中,并在文档第一页中注明文档内容目录),打包命名为“学号姓名校友潜力之星/星宸/华为/太湖人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4年4月13日24:00。
无锡校区同学:将打包材料发送至邮箱:;
南京校区同学:将打包材料发送至邮箱:;
如:学生申报了四项奖学金,则需要提交的一份电子版压缩材料内容:一份附件3、四份注明“学号姓名奖学金”的pdf文件、一份附件4《华为奖学金奖教金人员跟踪表》;
学生只申报两项奖学金“2023华为奖学金”“校友潜力之星奖学金”,则需要提交的一份电子版压缩材料内容:一份附件3、“学号姓名 2023华为奖学金”的pdf支撑文件、附件4《华为奖学金奖教金人员跟踪表》、“学号姓名校友潜力之星奖学金”的pdf支撑文件。
注意事项:
(1)本次可选择多项奖学金申报(详见表格),并需要准备对应的支撑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学金申请,提供支撑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奖项要求的不予参评。
(2)所填附件3中的成果为未使用过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竞赛;成果需为东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或学生为通讯作者),请申请同学诚信填报,本次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24:00。
(3)若研究生本人在参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此次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2. 学院评审(4月15-19日)。根据奖学金要求,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奖励对象进行评选,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星宸奖励基金”拟推荐候选人,推荐至无锡校区,再进行答辩。
3. 结果公示(预计4月23日前)。评选结束后获奖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予以答复。
4.系统申报(预计4月23日前)。拟推荐同学需按照截止时间要求及时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seu.edu.cn),完成申报并提交审核。账号、密码同信息门户,或者登录信息门户点击右上角办事大厅链接,搜索“东南大学-基金会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5. 提交审核(4月26日前)。学院完成公示、审核和系统提交,将汇总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集成电路学院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2024春季教育基金会研究生奖助项目一览表.xlsx